山东省纪委巡视沂水县、费县 加大违纪查办力度

25.08.2014  16:3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1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沂水县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2013年11月13日至12月8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费县进行了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近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了这两个县的巡视整改情况。

沂水县:集中整治“庸懒散”“假私贪”“蛮横硬

沂水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清理违规公务车辆314辆,腾退办公用房14385平方米,全县所有党政单位人员的办公用房面积均已达标。加强对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互送纪念品土特产、公款购卡送礼、公款观光旅游等行为的纠查,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起8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免职1人,通报4起4人。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严厉整治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和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对县直部门151个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和316个乡镇基层站所实行公开评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集中整治“庸懒散”、“假私贪”、“蛮横硬”等问题,深入治理“收支两条线”和“小金库”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干预插手工程建设,参与采矿、采沙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查各类案件5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

费县:电视曝光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费县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奉献的执政理念,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共组织明察暗访19次,发现问题9个,对当事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处分。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各类案件3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4人;实名通报10起典型问题,涉及15人,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案件查办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8起,结案40起,处理党员干部41人,形成了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建立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选取一户特困户为联系户,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县742名党员领导干部共建立联系点1151个。积极办好为民实事,集中整顿一批后进村班子,集中化解一批信访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广泛凝聚民心民力。着力构建农村基层班子长效建设、农村财务有效监管、农村基层矛盾有效调处化解“三项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6000万-7000万元用于构建农村基层班子运转、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村级群众事务代办“四条民生保障线”。

认真纠正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县共有23个单位清退超出面积办公用房。对移交的办公用房,县里根据部分县直单位办公用房实际需求,进行了合理调配。目前,全县99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7137人,整改前办公用房总使用面积71208.1平方米,整改后腾退11626.17平方米,现使用总面积59581.93平方米、人均8.35平方米。(记者 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