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综合扶贫开发

10.04.2014  11:11

       近日,凉山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从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凉山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一是资金措施。要求安宁河谷地区6县市按2012年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2%确定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基数,到2020年前每年按10%递增;11个重点县将新增财力和新增一般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对省、州下达彝家新寨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进行足额配套。二是机构人员措施。11个重点县乡镇配备一名专职扶贫干部,安宁河谷地区6县市配备一名兼职扶贫干部,村“两委”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大学生村官和村文书负责本村扶贫开发日常工作。三是工作措施。要求各县市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制定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同时,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坚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双轮驱动”,深入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按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案”,切实做到覆盖到村、联系到户、责任到人,做到不脱贫、不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