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积极指导市州申报第一批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

23.11.2015  13:46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雅安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设区的市和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确定工作,10月8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我省设区的市和州申请第一批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申报的条件、要求和时限。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主动对接、加强沟通,及时跟进服务。一是抽调各处室工作人员组成了申报服务工作团队,分工负责,按市州情况落实到人。二是对全省20个设区的市和州申报工作进行了全面摸底,重点了解各市州的申报意愿、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市州之间相互沟通、交流情况。三是及时梳理申报的材料,汇总相关情况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分类指导建议。四是制定《申报材料格式及版面要求》,帮助各申报市州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筹备,规范完善申报材料,并提醒各市州须于要求时限内完成申报。五是在10月28日前完成收集各申报市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建立工作联系,同时重点收集广东、安徽、浙江、江苏、辽宁、广西等省、自治区审核确定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工作动态,为我省下一步开展审核确定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六是结合实际、切实推进。10月19日、10月30日、11月2日、11月5日、11月11日、11月12日、11月13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智刚、杨筠分别与眉山、广安、泸州、雅安、巴中、自贡、遂宁、达州、宜宾、绵阳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座谈,对加强申报筹备工作和确定后如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提出了具体要求。

  史志伦强调,一是要夯实基础,稳妥起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制度,依法立法,奠定立法工作的坚实基础。二是要深入调研,完善规划。契合当前“十三五”规划,认真研究制定市州立法规划,充分体现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三是要加强联系,推动工作。加强省市人大之间的联系协作,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与全省立法紧密衔接、步调一致,维护全省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