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探索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制度

03.08.2017  16:25

为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2号)精神,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我州建立了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的制度。

首批开放试点选择在甘孜州林业科学研究所实施。对社会需求度较集中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液相色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气相色谱仪、纯水/超纯水一体化智能系统等一批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一是面向单位,通过与四川民族学院、州农科所、州畜科所、州食药局、州质监局等单位的交流,主动沟通、优势互补、加强协作,提高了科研设施利用率和检验检测水平。二是面向市场,为企业个人提供技术支撑。科研设施与仪器向涉农社会经济组织、企业开放,有利于进一步监测林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流程和产品的安全性,促进改进生产加工工艺,把好供给侧质量关。三是面向学校,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科学仪器向四川民族学院、甘孜州卫校及中小学校不同层次的学生开放,丰富学生课余活动、激发学生科学实验兴趣、增强学习自主动手能力。

实行大型科研仪器与仪器共享,将有效解决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不高、闲置浪费等现象,增强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