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开出首张委托代征代开增值税发票

03.05.2016  13:19

   

  5月1日下午15::20,来自普格的吉巴此拉夫妇从西昌市地税局第二税务所委托征收窗口开出第一张开票金额为628000元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工作国税委托地税征收增值税工作在凉山全面展开。

  为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凉山州国税局、地税局开展深层次合作,实现了营改增各项试点工作的“无缝对接”。一是国地税相互进驻对方办税服务厅,设立联合办税窗口,每个窗口按照AA岗设置,即1个窗口,各有1名国、地税办税人员。二是联合制发全州统一的国地税合作办税工作流程,统一规范全州各个办税服务厅的申报受理、税款代征和开票征税等工作。三是在二手房代征增值税的发票、税票交接方面,采取“点对点”模式,简化交接流程,减少中减环节,提高办税效率。四是通过采取学员上机操作培训、老师模拟操作授课的形式,手把手进行代开增值税开票人员的培训,增加培训人数,提高培训实效。五是在各征收窗口均增设导税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抽调业务骨干对纳税人进行营改增涉税事项的宣传辅导和资料预审,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目前,针对营改增试点工作后可能带来纳税人数量增加、软硬件衔接等问题,凉山州国地税部门提前制定了营改增工作应急预案,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营改增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