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一房地产开发商因逃税被判刑

13.10.2016  18:48

  近期,达州市达川区一房地产开发商周某因犯逃税罪被判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此案件反响极大,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2014年4月,达州市达川区地税局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发现,开发商周某于2008年至2012年间开发某家园和某汽修厂房地产项目逾万平方米,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涉税事宜,存在重大税收风险。主管税务机关当即责令其限期申报并报送相关涉税资料,但当事人仍置若罔闻,拒不配合工作。为维护税法公正、整肃征管秩序,该局高度重视,随即派出稽查专案组,进行专项调查。

  经过近6个月的调查取证,查实两项目共涉税135万余元,滞纳金16.63万余元,附加4万余元,当事人涉嫌逃税130余万元。2014年12月10日,该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立案侦察,公安机关查证案情属实,后将该案移送达川区人民检查院。2016年3月17日检查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某犯逃税罪。2016年5月,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构成逃税罪。鉴于周某已补缴所欠税款及附加、滞纳金,有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