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多举措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企业稳步发展

06.12.2013  11:53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13年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八条措施》,结合阿坝州实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13年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八条措施》,结合阿坝州实际,州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扶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坝州2013年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重点从财政、税收、融资、用电等方面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措施,全方位减轻企业负担。

  财税扶持。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政府给企业作为股权或者借款的资金进行严格审核、分类处理。对今年“7·10”暴雨泥石流灾害中受灾特别严重的企业予以减免,一般受灾企业予以部分减免。对符合产业政策,并用于企业转型升级的灾后重建信贷资金,由财政给予贴息。对初创的小微型企业,困难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为鼓励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200元/人给予定额补贴。

  融资支持。今年,为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严格贷款担保审批程序,州政府成立了阿坝州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审批领导小组,并全面启动了州金融办的相关工作,全力构建畅通的政、银、企融资渠道和平台。协调驻州金融机构降低企业承兑汇票成本及贴现利率,要求供电企业积极消纳用电企业余下的承兑汇票并不得另行加点上涨承兑汇票贴现利率。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州财政设立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奖补贴息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25%的贴息等。

  电价优惠。根据省上对工业生产企业的电价扶持政策,在今年6至12月期间,分时段对州内工业重点区域汶川、理县和茂县三县工业企业,分州电力公司供区、岷江电力公司和黄龙电力公司供区,适度下调工业企业用电价格,减轻企业用电成本负担。

  收费减免。重点落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财综〔2012〕58号)精神,深入清理各种涉企收费项目,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减、免、缓的,坚决予以减、免、缓,涉及自由裁量度较大的政策,坚决按下限执行。比如,适度实施行业收费优惠政策,经营困难企业可缓交年度排污费,对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物流安全运行的免予行政处罚、免收路产补偿费。对初创小微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1年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