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出台激励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

05.11.2016  02:06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9月下旬,《凉山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该《奖励办法》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规,并结合凉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对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是 新增设了凉山州专利奖,州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州内创造水平高、实施效益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予以表彰奖励,共奖10项专利,设金奖1项、银奖3项、优秀奖6项,单项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二是 适当提高了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将三等奖奖励金额由原1万元提高至2万元。 三是 限定了科技进步奖项总额。 四是 调整了科技奖励公示公告的期限。 五是 取消了对县市科技进步的考核奖。 六是 删减了社会力量设奖有关内容。

该《奖励办法》强调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也将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增强创新活力,激活人才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我省各市州科技进步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