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佛协扎实深入开展“五热爱两遵守三负责” 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积极服务法治甘孜建设

28.04.2014  16:03

  在省民宗委、甘孜州宗教局和省佛协的指导下,甘孜州佛协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全州藏传佛教界全面启动开展“五热爱(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民族、热爱佛教)两遵守(遵守法律、遵守戒律)三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信众负责、对佛教负责)”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引领广大僧尼争做“法律法规、教规戒律”的明白人、“爱国爱教、尚法守制”的模范、“精进学修、持戒守法”的践行者。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集中两年时间在藏传佛教界开展“五热爱两遵守三负责”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学教活动),是甘孜州佛教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法治甘孜建设,依法管理寺庙、依规管理僧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省、州有关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州佛协对此极为重视,成立由州政协副主席、省佛协副会长、州佛协会长甲登∙洛绒向巴为组长,州政协副主席、省佛协副会长、州佛协副会长多吉扎西,州佛协副会长洛绒曲批,州佛协副会长格达∙扎西绒布为副组长,州佛协其他副会长、副秘书长为成员的学教活动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明确各县佛协为学教活动责任主体,各寺寺管会为学教活动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县(本寺)的学教活动。各县党委、政府对学教活动亦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组长的学教活动领导小组,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学教活动工作格局。
  精心准备,全面部署。州佛协从2013年底即启动了学教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2013年12月,州佛协第七届理事会第九次会长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学教活动实施方案。12月20日,全州佛教界政协委员向全州藏传佛教界发出学教活动倡议书。今年2月15日,州佛协向各县佛协发出开展学教活动的通知,对活动作出了全面安排。2月22日¬—23日,州佛协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长扩大会议再次对学教活动进行专题研究。专门组建州佛协学教活动宣讲团,统一印制学教活动宣传讲稿。各县普遍抽调业务素质高、宣传能力强的干部和佛学造诣高、戒律守持严的高僧组成学教活动宣讲组,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确保培训面达到100%。
  认真督导,亲力宣讲。按照学教活动实施方案和州委主要领导的要求,4月10日—20日,州政协副主席、省佛协副会长、州佛协副会长多吉扎西,理塘县人大副主任、州佛协副会长夏坝∙降央克珠,石  渠县政协副主席、州佛协副会长图布丹∙确吉坚赞分别带领督导组,分三路对康定、丹巴、九龙、道孚、炉霍、甘孜、理塘、巴塘、稻城共9个县开展学教活动学习讨论阶段的工作进行督导,与各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统战部、民宗局负责人进行交流,同县佛协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和各寺管会主任进行座谈交流。督导期间,各督导组组长和副组长深入寺庙,从消除影响佛法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外逆缘,佛教界圆融于构建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事业,积极与“依法治国”和“法治甘孜”要求相适应,珍惜州委、州政府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和与宗教界“同心同向”等一系列施政举措开创的良好时局,加强佛教界的自我调整纠错,倡导“和合清净”、持戒守法、利乐有情的佛教理念等多个角度,对五热爱、两遵守和三负责的内涵进行了宣讲开示。仅道孚县聆听开示的僧尼就达到1200余名,占全县僧尼数的50%,炉霍县也有742名僧尼聆听开示,占全县僧尼数的30%。
  扎实推进,成效初显。学教活动自4月初全面启动以来,各县采取召开僧众大会集中学习,组织宣讲组入寺巡回宣讲,邀请专家学者授课,集中讨论、分组讨论等方式,认真组织僧尼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教规戒律和学教活动相关文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内容丰富、载体多样,在各县范围内掀起了学习的热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各寺庙纷纷表示,学教活动有利于藏传佛教健康、有序发展,有 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一定要抓好学习教育工作,让每名僧人都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好僧尼,做“法律法规、教规戒律”的明白人。广大僧尼通过参加学习讨论,对开展学教活动的目的、意义有了 一定的认识,对开展学教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法律法规、教规戒律的熟悉程度普遍有所提高,自身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民族团结意识普遍有所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