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建立川货网络销售体系 开辟电商企业“绿色通道”

26.12.2013  13:54
核心提示:今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到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
今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到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比2012年翻两番,达到2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突破2600亿元,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规模与应用水平在全国省(市、区)中达到前5位,培育和成长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商务企业,中西部电子商务中心地位基本确立。

  各市(州)打造1个以上电子商务园区

  《实施意见》中指出,将大力促进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及服务企业在川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全国(全球)功能性总部。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

  同时,各市(州)将根据产业特点、区域优势,重点确定和打造1个以上电子商务功能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基地、园区、专业楼宇、体验中心,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贸易、物流、融资、培训、创新、创意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具有优势特色的功能聚集区。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评价体系。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机电、建材、家居、食品、农产品及餐饮旅游等优势产业,以及快递、文化教育、社区服务等领域确定1―2个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培育,引导行业内企业入驻。

  同时,深入实施“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工程”,建立全方位川货网络销售体系,依托“天府网交会”等开展“川货网上行”。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电子商务互动发展,充分发挥线上商品齐全、便捷价优和实体店良好的用户体验等优势,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和“全民触网工程”,在城郊和主要行政村建设1万个以上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开辟电商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

  在实施示范工程方面,我省将打造20户国家级和100户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名牌。加快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5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打造20个国家和100个省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示范县(区)。

  同时,加快快递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大型仓储中心和快件分拨中心,改进城市快递车辆管理,允许快递企业采用12座以下小型客车开展快递收投业务。支持非金融机构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工作,提升信用水平,保护网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指出,引进第三方信用认证专业机构,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电子发票和电子印章应用。开辟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等“绿色通道”,落实“电子商务”、“网店”名称使用等扶持政策。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予以行政许可事项和禁止网上交易商品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有关网上交易行政许可事项和禁售商品,已设定的一律予以取消。

  5年时间 争取普及电商知识10万人

  人才培养方面,争取国家在四川建立中西部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中心。支持院校和社会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开展电子商务师培训认定工作,对承担电子商务师的培训机构和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争取5年时间,全省培养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1000人、电子商务专业人员1万人,普及电子商务知识10万人。

  对电子商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的5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居民电子商务企业投资在省内注册而取得的投资收益所得,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同时,《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将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探索有效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合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和放贷效率,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此外,还将探索通过多元化投资运营方式设立四川省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电子商务重点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