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集团启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13.04.2016  18: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2016年4月1日四川省化解过剩产能专题会议精神,川煤集团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决定利用本次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契机,主动去产能、化解过剩,积极实施落后产能退出,实现扭亏脱困,谋求长远发展。

本次川煤集团产能退出的重点,一是煤层薄、倾角大、煤炭赋存条件差的煤矿,二是自然致灾因素多、自然灾害严重、治灾成本高的煤矿,三是资源枯竭煤矿,四是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煤矿。川煤集团计划从2016年开始,用3-5年左右的时间,退出矿井17对,退出产能1128万吨,减少亏损52417万元,剩余可采储量51624万吨,分流安置员工 20904人 。

根据安置政策的规定,人员分流安置主要有以下几种渠道,由职工选择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一种。一是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三是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四是做好再就业帮扶。

川煤集团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参与的川煤集团淘汰落后煤矿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川煤集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研究审议淘汰落后煤矿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资源组、资产组、安全生产组、职工安置组、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组、维护稳定组等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各司其职,做好对接协调工作。目前,退出方案已上报省重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