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成功侦破“10.6”川渝中烟烟叶被盗案

16.06.2015  20:03

 

今年5月,我州公安机关历时半年,成功侦破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联合督办的“10.6”川渝中烟烟叶被盗案,摧毁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已全部移送起诉),收缴涉案资金7万元,查获非法烟叶存放点7处,依法扣押劣质烟叶1325包、5.3万余公斤。

天价差价

2014年10月4日,州公安局接到川渝中烟集团公司工作人员报案称:其公司从会东县烟草公司购买的中桔三、中桔四等级原烟叶在运往会理县复烤厂期间被人“调包”587包,每包重40公斤,共计22584公斤,经初步估价,该批烟叶差价达95万余元,请求公安机关派员调查。

 

成立专案

案发后,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此案,严厉打击涉案违法犯罪人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余毅指示:成立专案组,要站在维护全州经济发展和烟叶产销形象的高度,尽快侦破此案。在核查了相关线索后,公安机关成立了由州局经侦支队牵头,会理县公安局主办,会东、德昌、冕宁3县公安局抽调警力协作的“10.6”专案组,迅速投入案侦工作。

 

快速突破

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摸排并调取监控视频资料后,初步判断该案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内外勾结、里应外合的团伙案件,制定了“先查‘内鬼’,循线追踪,由内而外,追查到底”的案侦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侦查对象。2014年11月20  日,专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会理县“三益”公司质检辅助员张正平(男,汉族,29岁,会理县人)、向路飞(女,汉族,25岁,会理县人,系张正平之妻)和李顺菊(女,彝族,41岁,会理县人)等三人抓获。经审讯,三人对收受会理籍烟贩李光勇等人3万元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李光勇等人盗窃、调换、入库川渝中烟厂优质原烟叶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述了李广勇等人用钱财买通川渝中烟集团公司驻会理县“三益”公司业务员刘建波的线索。至此,案件打开突破口。

 

深挖细查

专案组在突破张正平、向路飞后,进一步顺线追踪,在州局技侦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光勇(男,汉族,35岁,会理县人,无业)、沈玉国(男,汉族,42岁,会理县人,无业)、刘建波(男,土家族,37岁,重庆市黔江区人,川渝中烟集团公司驻会理县“三益”公司业务员)三人抓获归案。三人交代:2014年4月,李光勇、沈玉国、杨江才(男,  汉族,40岁,会理县人,无业)、刘建发(男,汉族,45岁,会理县人,无业)等4人共同借资100万元,先后在会东县大桥、新马两地非法购买烟叶2436包97440公斤,因该批烟叶系陈旧烟叶且等级低,无法外销,遂产生了从川渝中烟集团公司“调包”获取优质烟的念头。随后,在2014年9月至10月3日期间,李光勇、沈玉国、杨江才、刘建发等4人指使、安排陆万兵(男,汉族,44岁,遂宁市人)、宋庭荣(男,汉族,28岁,会理县人)等9名驾驶员在运输川渝中烟集团公司烟叶过程中,多次趁夜深人静之机,由宋庭辉雇佣人员将事先包装好的劣质烟叶调换川渝中烟集团公司优质烟叶,共计902.5包、36100公斤、价值253.2576万元。李光勇等人将所调换出的优质烟叶非法出售,非法获利53万余元。在此过程中,李光勇等人向川渝中烟集团公司驻会理县“三益”公司业务员刘建波行贿4万元,向会理县“三益”公司质检辅助员张正平、向路飞夫妇行贿3万元,向参与盗窃、掉包优质烟叶的驾驶员共计支付“好处费”10.3万余元。

一网打尽

案侦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后,专案组立即调整工作思路,重点调查被盗窃、掉包优质烟的流向,兵分三路,彻查该案。一方面,开辟打击处理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第二战线,派出精干警力辗转云南省嵩明县和川内攀枝花及州内西昌、会理、会东、德昌、冕宁、布拖等地调查取证。另一方面,进一步核查李光勇、沈玉国行贿,刘建波、张正平、向路飞受贿违法犯罪事实。同时,继续深挖参与盗窃、掉包优质烟叶的违法犯罪事实,收集、完善、固定相关证据,形成完整、有力的“证据链”,为移送起诉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李光勇、刘建发等3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会理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的成功侦破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的结果,是公安民警、烟草执法人员无私奉献、密切协作的结果,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挽回了凉山烟叶声誉,有力维护了凉山烟叶市场秩序,保障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烟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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