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江评论|"减证便民"中的加减法

08.10.2017  14:37

□本报评论员 周明华

以“减证”促“简政”,上面不缺指令和政策,缺的是大刀阔斧的践行和落实。据近日《四川日报》报道,我省向各类名目繁多的证件说“不”。自9月25日起,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基础上,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6个部门(单位)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二十证合一”,并将农业、食药监管部门的2个涉企证照事项暂停实施。

“减证便民”行动,直抵民心所盼。着力“用政府的减法换取市场的乘法”,二十证合一,力度非常之大,可谓“刀刀见血”。简政放权必须为民务实,职能部门必须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为己任,让老百姓少跑路、少费心。于此,各级政府部门须全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升级服务意识,全面梳理各类审批、证明的种类,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必不可少的则应提前公示,让人民群众少跑冤枉路。

“减证便民”实属一种形势倒逼。现实生活中,基层审批办理权并不大,但总有一些人觉得“手中有权,心中不慌;要取我权,我要嚷嚷”。这些人至今没有转变观念,忘记了权为民所用的宗旨。有的对群众上门推三阻四,对办事办证者爱搭不理;有的“话只说半句,剩下自个分析”,对上门办事者缺乏细心和耐心;有的甚至与办证群众对怼,你大呼小叫,我也口沫横飞,不愿解释,冰脸相对……

时间一久,对看起来不大的权力依依不舍的情结就会变得根深蒂固,荡涤不尽。即便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有部门也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力范围。一边是权力带来的所谓优越感,另一边往往就是缺乏对日常业务的刻苦钻研,以至于当真正需要为群众服务时,要么没有规范可循,要么是不熟悉规定程序,于是努力在“依法必须作为”和“确保不担责任”之间找到所谓的平衡——出于行政便是“办证”、治理就是“审批”的旧有思维,“奇葩证明”的禁而不绝也就不足为奇了。

近年来单就见诸报端的奇葩证明便“乱花渐欲迷人眼”,几乎年年有、年年新。一些类似于“证明我爸是我爸”“死者必须到场”等“奇葩证明”遭到网友一阵又一阵的诟病,而且局地还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虽然实施简政放权,但政府审批事项仍然不少;二是一些单位的观念压根儿就没有转变,较少虑及如何简化工作流程与民方便,导致“政未简仍在繁”;三是有地方为了偷懒或推卸责任自行其是,出台一些不合理的“土政策”,这直接导致各部门信息不共享,多部门各自守着自己的“信息山头”,让办证办事群众往返奔波,吃了不少苦头。

所以,要扭转此局,不仅要在办事门槛上大做“减法”,还要在服务意识和相关配套机制上做好“加法”。首先,要制度性倒逼所有公职人员在胸间牢牢铸就为民服务的意识,敬畏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尽职尽责、一心一意为民服务;再者,提升办事机构的法律意识,跟进和完善配套措施,打通各种人为淤塞,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改串联为并联,最终实现“一站式办公”“一证行天下”“一网查所有”。

简而言之,做好“减证便民”中的加减法,所有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公职人员需要真情善待群众,真心贴近群众,真诚服务群众。以“减证”带动“简政”,让管理更科学,让办事更高效。这样,群众才能告别“人在证途”的窘迫,为政府善政频频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