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峰总监带队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18.03.2016  14:40

3月3日至4日,省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张海峰带领督查组赴自贡、内江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张海峰一行认真听取了自贡市、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自贡市富顺县永年中学、北湖实验学校、内江隆昌一中、隆昌二中等学校食堂和内江永辉超市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台帐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等工作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张海峰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针对富顺县永年中学部分学生出现胃肠道不适应症现象,张海峰约谈了富顺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县长。他指出,一是富顺县委政府要提高认识,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地方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切实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这项民生工程。二是要深刻反思永年中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春季是食物中毒和传染病高发期,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督促学校食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严禁出售“三无”食品,设施、设备、餐具要定期进行消毒,食品和原料要定点采购,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类食品,饭菜要留样备查,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三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构建好“四位一体”责任体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责任明确、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以最严格的监管、最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督查组还在内江召开会议,就拟出台的《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听取市局、区(县)局、基层监管所代表意见建议。

(餐饮服务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