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亲情+德古 打造“百里法治文化长廊”

24.06.2015  19:45

   四川在线乐山讯 (记者 高懿)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立足民族地区实际和特点,围绕“法治峨边”建设主题,不断将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法治和亲情相融互通

  汽车沿着蜿蜒的水泥乡村公路爬上了小凉山,进入一个彝家村落。一座座富有民族特色的房屋窗明几净,田地里庄稼喜人……这就是被赞誉为“五彩马鞍”的峨边县觉莫乡马鞍村。

  56岁的彝族汉子吉克杨长是觉莫乡马鞍村党支部书记。10多年以来,他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四川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乐山市第五届劳动模范”、“乐山市好干部”等荣誉。

吉克杨长谈起“亲情工作法”如数家珍

  长期以来,彝区婚丧嫁娶席地而食、打架赌博、疾病传染、酒后超载等时有发生。为改变落后现状,吉克杨长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探索推行“亲情工作法”,经常深入群众中与群众交心谈心,主动拉近干群关系,实现法治和亲情相融互通、相互补充。

  “把群众当作亲人,从亲情角度真正关心他们帮主他们,老百姓最终也会把党员干部当亲人,依法治县的很多工作就好做多了。”吉克杨长举例说,在村民操办婚嫁等筵席时,干部主动到场祝贺并帮忙,现场指导大家如何搞好食品卫生、预防酒后冲突等,还以拉家常形式顺便宣传交通安全等法规。工作方法从难以接受的“灌输式”转变为自然而为的“亲情式”,各项工作自然游刃有余。

  开展依法治县工作以来,峨边县扎实开展“亲情工作法”,把依法治县的刚性要求与彝区德治的亲情相结合,实现法治和亲情相融互通、相互补充。拓展亲情工作,让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彝汉群众日常生活中,开展在田间地头里,落实到农户家中,成为群众生活的一部分,实现法治宣传工作从强迫灌输到亲情引导,依法办事从强制推行到自然而为,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德古”调解助力依法治县

  在扎实开展“亲情工作法”同时,峨边县还不断完善“德古工作法”,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近年来,峨边县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摸索出一条适合彝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德古”调解新模式。经过不断实践,“德古”调解日益规范,2012年,峨边县委、县政府将“德古”调解提升为“德古”调解工作法。

  “德古”,在彝语中意为德高望重、调解能力强的人,是彝族传统民间调解矛盾纠纷的权威人士。在峨边彝族聚居地区,一个村落就会有一两个“德古”,他们在村落中拥有较高威望。以往,当地发生矛盾纠纷时,彝族群众首先想到寻求“德古”来调解。峨边县通过对“德古”人士开展教育培训,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纪律,将其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使其发挥出独特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县开展以来,峨边县将民族习惯与现代法治相结合,不断丰富、完善和规范“德古”调解的介入程序、方法步骤和调解结果的适用等问题。通过加强对“德古”人员的教育培训、资质再造、监督管理和考核聘用,使其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峨边县司法局副局长杨刚介绍,“德古”生活在基层,熟悉情况,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对群众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不仅可以及早发现,而且可以就地解决,避免耽误生产、影响生活。由于“德古”调解与诉讼相比具有成本低、周期短、方便快捷和人性化等优点,为广大彝族群众所推崇和选择。

  另外,“德古”调解工作法把大量案情简单、专业性不强的轻微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使法院能挤出更多的司法资源用于办大案、要案,从而大大提高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而“德古”调解的案件通过法院确认,也增强了调解案件的法律效力。

  现在,“德古”调解已成为峨边县彝区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抵制彝族婚礼“高聘金、高礼金”活动中,民间“德古”以“发起人”、“参与者”、“示范者”、“监督者”等身份参与其中,使聘金礼金标准平均下降8万余元,对彝区社会健康文明新风尚形成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近三年来,峨边“德古”调解纠纷1748件,占人民调解纠纷总数的38%,调解成功率达98%,使“德古”在推进彝区社会管理,培育文明新风,建设法治峨边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峨边县结合实际,打造从五渡镇至黑竹沟沿线乡镇的“百里法治文化长廊”,全长100余公里,辐射带动11个乡镇近12万人口。通过打造示范点精品工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扩大“法律七进”的覆盖面,以示范点为依托,以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为载体,“串珠”互动、连点成线,形成示范点各具有特色的“亮珠”并辐射周边的“百里法制文化长廊”,有效提升该县依法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