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猛药医治“两品一械”广告

27.03.2015  18:59

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肆无忌惮夸大疗效,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作虚假宣传……近年来,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违法广告时有出现。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峨眉山市工商局结合‘红盾春雷行动2015’,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大力开展‘两品一械’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的内容包括:增加或夸大产品功能、扩大适应症范围的虚假广告;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的“两品一械”广告;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的“两品一械”广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擅自发布的未经批准注册的产品广告;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以及治疗疑难杂症、辅助治疗睡眠、降“三高”的虚假广告;伪造广告批准文号、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广告及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广告。

行动中,峨眉山市工商局加强了与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的协作。其中,食品药品监管局落实“两品一械”广告监管责任,按照“移送一批、公告一批、专项监督抽查一批、责令暂停销售一批、从严查处一批”的要求,对“两品一械”违法广告集中进行整治。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则对在报刊年度核验和联合整治期间发布严重虚假违法“两品一械”广告被工商部门处罚或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媒体,予以暂缓核验并追究其责任。

此外,峨眉山市工商局督促广告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在摸清辖区“两品一械”广告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各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同时,该局加大了对广告市场的监测力度,督促和指导媒体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推动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月21日,峨眉山市某医院委托某广告制作公司设计发布了含有“专业男科妇科医院……做手术不开刀,3毫米微创技术创口小、好得快,专治不孕不育、子宫肌瘤”等内容的户外广告,因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被峨眉山市工商局处罚。

我局将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分阶段及时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研究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不断完善措施,建立‘两品一械’广告治理的长效机制。”该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