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设立质量奖专项资金 鼓励企业增强竞争力
05.06.2014 18:14
本文来源: Sc.Chinanews.Com.Cn
中新四川网6月5日电 (王爵 王春艳 黄汉军)5日,记者从岳池县质监局获悉,该县出台《岳池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设立岳池县质量奖,重点奖励产品生产企业、工程企业、服务企业3类企业。
据了解,该县为引导和激励县内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有关规定,经十六届岳池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3日正式颁布实施《岳池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凡符合在岳池县行政局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拥有自有品牌、自有技术,符合国家、省、市县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质量管理成绩显著,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诚实守信,经济效益好,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8个方面的相关条件的产品生产、工程、服务3类企业都可申报岳池县质量奖。
据悉,该奖每2年评选1届,是岳池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县政府批准、表彰或奖励,获奖企业涉及产品生产企业、工程企业、服务企业,每届奖励金额另行研究,每个企业获奖金额由评审委员会具体提出方案,按程序审批后发放,奖励经费和评审经费由县财政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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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4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