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民警丢枪”最新进展:书面检讨 停职30天

03.04.2014  09:14

  昨日,备受关注的广安市岳池县“丢枪”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岳池县公安局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会议,宣布对丢枪民警周震川的初步处理,“自3月31日起至4月29日,先予停止执行职务30天”。会议上,周震川身着便装,进行了书面检讨。

  检讨过程中,周震川首先回顾了“丢枪”的前后经过,表达悔意。同时在发言中,周震川还表示,“我深深热爱着警察职业”,“欣然接受组织对我的惩罚”、“希望组织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发言结束,周震川走下讲台回到座位。他一直低头,未与旁人交流。

  昨日会议上,岳池县公安局宣读了对周震川的初步处理决定:因违反公安机关枪支管理规定和公安机关八项规定等纪律,自3月31日起至4月29日,先予停止执行职务30日。

  会议结束后,岳池县警方人士向记者解读称,由于目前“丢枪”事件调查还没完全结束,有关周震川的处理决定,最终还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

   □回顾:

  3月21日傍晚,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在岳池县城进行私人活动,违反公安人员持枪管理规定,随身携带公务用枪,回家后,发现手枪丢失。

  丢枪事件后,岳池县公安机关发布奖励人民币3万元悬赏寻找丢失枪支。

  3月29日,岳池县公安局通报成功追回丢失枪支。15岁的黄某、13岁的吴某被抓获归案。经审查,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