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岳池公安局回应丢枪找回:民警肯定会被处理

30.03.2014  15:37

  3月21日傍晚,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在岳池县城和几位朋友进行了一系列私人活动,违反公安人员持枪管理规定,随身携带了一把公务用枪,等他当晚回家后,才发现手枪丢了!

  连日来,丢枪一事在整个岳池县传开,居民也很担心枪的走向。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不惜悬赏5万元展开现实版《寻枪》。昨日下午,丢失枪支终于找到,经初步证实,系被两名未成年人偷走。

  关于对周震川如何处理,昨晚公安局未做出明确说明。今天上午,岳池县公安局汤姓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说,肯定会对丢枪的副所长周震川进行处理,但具体如何处理还需要一个过程,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公布。

   上午追访“肯定对丢枪人进行处理

  今天上午,岳池县公安局汤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昨天下午盗抢案件才告破,相关嫌疑人刚被抓获,今天公安局的主要工作是查清案情。

  对于当事人顾县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将如何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周震川的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公安机关枪支管理规定和公安机关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纪律规定里也对其行为的具体处罚有明确规定。目前此事的具体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毕竟调查还需要一个过程,“很多媒体都在问,对他,局里肯定会进行处理,有结果我们会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该公安局工作人员说。

  记者查询发现,《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行政处分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携带、保管规定,致使公务用枪丢失、被盗、被抢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不及时报告的,从重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民警丢枪8天后找回系被人偷走

  周震川丢枪后,当地公安机关发布了悬赏寻枪通报。通报表示,悬赏寻枪,丢失枪支系六四式手枪。黑色金属外壳,配有枪套。县公安局对提供有价值线索找回枪支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直接找到并交还被盗枪支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后又加大了悬赏,在之前悬赏5万元基础上再由当地镇政府追加3万元。

  昨晚,岳池县公安局通报“3·21”枪支被盗案成功告破,将嫌疑人15岁的黄某、13岁的吴某抓获,追回被盗六四式手枪。

  案侦民警表示,昨日下午3点多,枪被找到。经初步调查,当时周震川将车停在红宫俱乐部附近的河溪曲苑停车场,两个未成年男生在周震川离开车辆后,将车门撬开,偷走了放在车上的枪支,而后怕事情暴露,就把枪支藏埋在了田埂里。

  新闻延伸岳池曾发生丢枪事件

  2001年2月初,岳池农民蒋某潜入县城警察公寓,撬开郑某家的防盗门,进入卧室,盗走衣柜中现金7200元,并将一支警用手枪和数发子弹盗走。

  蒋某被省公安厅列为网上逃犯。2003年9月9日,蒋某被抓获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文/记者王选辉据《华西都市报

(原标题:川民警违规丢枪8天后找回 系被两未成年人偷走丢枪人副所长周震川将被问责)

微博推荐 一键关注 已关注 关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