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三男子远赴贵州“买”老婆 遭骗婚人财两空

26.02.2014  13:03

  原标题:三男子“”老婆 遭骗婚人财两空

  广安岳池三男子远赴贵州相亲,却遭遇骗婚,人财两空。日前,经岳池法院公审理,犯罪嫌疑人因触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了一年零六个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工友当红娘 三男子远赴贵州相亲

  2012年春节,在外务工的帅某、敖某、杨某三个单身汉回到岳池老家准备过年,三人寻思着年龄也不小了,再加上一年工作下来也有点积蓄,便寻思找个老婆。

  恰巧,同村的李某、刘某告知三人可以在贵州为其找到女友,三人欣然同意。于是,2012年1月21日,帅某、敖某、杨某在李、刘二人的带领下赶赴贵州走上了相亲之路。

  到贵州后,李、刘便联系上了曾经打工时认识的工友王某,让其带三个女孩过来相亲。几天后,王某带来女孩徐某(另案处理)、徐某燕及谭某,分别介绍给帅某、熬某、杨某。随同这三个女孩一起来的还有三个女孩的“家长”。

  帅某、敖某、杨某当场就相中了三个女子。按照贵州的规矩,男方要给女方买一套崭新的衣服。第二天下午,帅某、敖某、杨某就带着女友上街买衣服。帅某为徐某买衣服及黄金戒指共花费3700元,敖某为徐某花费700元,杨某为谭某花费1800元。

  此时,介绍人王某给三人透露消息称,若要结婚的话,需要给对方父母赡养费。帅某、敖某、杨某心想马上要娶媳妇儿了,花点钱算什么,便满口答应,准备将三人带回家乡让各自的父母瞧瞧,顺便拿女方父母要求的赡养费。

  被骗数万元 嫌犯被判欺诈罪

  由于帅某的父亲在江西省萍乡市打工,帅某就和徐某及其“父亲”回江西萍乡,到达萍乡的第二天,帅某将徐某父亲索要的2.8万元现金交予徐某,其中2000元为王某介绍费。

  拿到钱后,徐某的父亲就乘火车回贵州,而帅某和徐某便在萍乡城里面游玩,晚上居住在宾馆。当第二天帅某醒后,徐某已不知所踪,带走的还有帅某的手机及600元现金。

  而同时,敖某、杨某也遭遇了同样的骗局,分别被骗走2.48万元和3.08万元。

  知道上当后,三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抓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某、谭某等人捉拿归案。

  近日,岳池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对触犯诈骗罪的几人分别判处了一年零六个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以罚金,并追缴赃款退还受害人。

  赖溢晓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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