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辍学青年“返校”盗窃案公开宣判
13.11.2013 18:56
本文来源: Sc.Chinanews.Com.Cn
庭审在校园举行。
中新四川网11月13日电 (周亚强 罗永霞)记者今日从四川泸州市泸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在校园审判了一起辍学青年“返校”盗窃案,被告人沈某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为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该校400余师生在场参加了旁听。
该案件被告人沈某年仅19岁,宜宾市兴文县人,高二辍学后到泸县福集打工。由于迷恋上网和草花赌博机,沈某每月将工资全用于上网和赌博,经济的紧张和对赌博的痴迷让其越发沉迷,几乎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
2013年3月5至3月18日,沈某选择在凌晨、早上、下午时翻墙进入泸县二中校园,趁教学楼部分教室无人之时,采用翻包的形式盗窃学生放在书包内的钱财。
15天内,沈某共作案四次,盗取学生现金4300余元,全用于了上网和玩赌博机。3月18日7时许,就在沈某第四次翻墙进入泸县二中继续实施盗窃时被该校保安当场抓获。案发后,沈某在亲属的帮助下退清了赃款,泸县二中代表受害学生及家长表示对其谅解。
鉴于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亲属的帮助下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且泸县二中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人也对其表示了谅解,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沈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考虑到该案发生在泸县二中,且被告人系高中辍学生,为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巡回审判,在泸县二中学术报告厅内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学校近400余名师生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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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3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