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4岁女童失踪案宣判:女婿帮岳父诱拐女童获刑3年

18.11.2014  14:01

  ■成华检 天府早报记者 颜雪 实习生黄钰皓

  “欣欣,女,4岁,4月7日上午10时许和奶奶一起在四川成都成华区送变电小区内玩耍,随后不知去向……希望各位帮忙转载......”今年4月份,一则寻人信息在微博、微信中大量转发,包括川籍歌手王铮亮以及各大媒体微博纷纷助力寻人,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天府早报4月9日7版报道)。失踪28小时后欣欣在宜宾找到,相关犯罪嫌疑人落网。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获悉,这则全城动员的找娃案已经画上句点。8月26日,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成华区法院,11月13日,成华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临时起意

   连夜跨市带走孩子 只是想帮岳父的忙

  4月7日,崔家店北一路6号送变电公司小区院内,看到5岁的小儿子和4岁女孩欣欣(化名)一起耍,24岁的自贡人王某也想到:岳父新妻子的姐姐也想要收养一个孩子……临时起意,在附近商店买了两个棒棒糖,将正在玩耍的4岁女孩欣欣诱骗并拐走。“当时我就起了坏心思,现在这个小女孩我可以试试能不能把她骗走。我只是想帮岳父的忙,才会出此下策。”事后王某交代。

  随后,王某的弟弟将小女孩带至龙潭立交,并在西河镇附近落脚。因小女孩父母已报警,此事经媒体广泛报道后,王某和妻子周某害怕事情暴露,连夜坐黑车将小女孩带到宜宾,此时是8日凌晨。8日早上7点左右,夫妇两人带着小孩到达宜宾红桥,“周某的父亲认为小女孩已经比较大,不容易带亲,并不想要这个孩子。

  成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王某又不想随便丢弃,就让妻子周某联系小孩的家人,谎称在理工大学捡到了孩子,让其父母到宜宾长宁领孩子”。8日下午,办案民警在长宁县车站将周某挡获,8日晚8点左右,王某接到妻子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警察的声音,王某随后到龙头派出所自首。

   内心矛盾

   不打骂不虐待 买衣服还买玩具

  经调查,王某今年24岁,自贡大安区人。周某今年23岁,宜宾长宁县人。两人都是90后。

  成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其实王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内心一直很矛盾,他不但没有打骂、虐待孩子,还给孩子买衣服、玩具。

  至于周某,虽然不是主犯,但起到了帮助作用。办案检察官解释:“周某其实很反对王某的行为,但是她性格比较软弱,在王某犯罪过程中只是口头相劝,并没有真正阻止,并将被害人带到宜宾长宁,构成了犯罪。”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因使用蒙骗、利诱的方法使未成年人欣欣脱离家庭和监护人获刑,11月13日成华区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检察官提醒:家长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应做好全面监护,外出时不要让小孩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学校方面,也要加强小孩的自我保护教育。

   ■案情回顾

  4月7日上午10时许

  4岁欣欣在小区走失

  4月7日下午1时许

  监控显示一陌生男子带走孩子

  4月8日13时30分

  一陌生女人给孩子母亲打电话称,她在宜宾捡到一个女孩

  4月8日15时左右

  嫌疑人带着欣欣在长宁车站出现,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欣欣被解救

  5月15日

  两名嫌犯被成都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8月26日

  成华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成华法院

  11月13日

  成华法院以拐骗儿童罪依法判决王某有期徒刑3年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