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官员13岁女儿投资6万元做担保?

18.11.2013  08:23

南充一官员:以女儿名义替朋友做担保 工商调查:女孩不是合伙人,非股东

制图 杨仕成

11月13日,有网友报料称,南充一未满14岁少女出资组建农业合作社,其父亲是南充某局的官员。对此,该少女的父亲称,他既不是合伙人,也不是股东,只是以女儿名义为朋友做担保。目前,13岁少女的父亲冯某已向南充市纪委书写了情况说明恳请核查。目前纪委已介入。

网帖爆料

官员13岁女儿出资组建合作社

近日,一篇名为《南充某局官员之女未满14岁出资成立农业合作社》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该帖称,2012年5月11日,在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韩家村签订的共同经营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伙协议书中,一女子冯某出资6万元共同成立嘉陵区中泓农业合作社,而冯某系高一在校学生,13岁,是南充市某局官员的女儿。网友质疑,13岁少女有资格合伙成立合作社吗?这名官员是不是隐藏在背后的“影子股东”?

涉事官员

以女儿名义为朋友做担保

我不是合伙人,更不是股东;以女儿名义替实际出资合伙人伏某做担保。”13岁女孩的父亲冯某说,嘉陵区中泓农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2月,法定代表人是他侄儿媳妇王某,“王某经营不善,想赖掉我朋友那6万元。

去年5月,侄儿和侄媳妇说合作社经营困难,借钱周转。我没有钱,就介绍我朋友伏某,请他出资合伙。

伏某不认识我侄儿两口子,为确保资金(6万元)安全,考虑到自己的身份,所以用女儿名义做了担保,并签了合伙协议。”冯某说。这份协议签于2012年5月11日。协议上共有3人,王某、赖某和冯某。“王某是我侄儿媳妇,赖某是王某自己找的合伙人,冯某就是我女儿。”冯某说。“今年3月2日,赖某、伏某退出了合作社。

出资人称

签订承诺书都没关注年龄

在南充经营店铺的伏某说,“和冯某是朋友,他侄儿经营有困难想借钱,合作社可能会挣钱,也想投资,在让冯某承诺与女儿无关后,拿了6万元。”伏某还出具了“一切事务由具体出资人伏某负责,概与冯某女儿无关”的承诺书。伏某说,“签订承诺书是他投资的证明,没考虑孩子在这当中是否恰当。

报料人称

举报内容属实 避而不谈出资人

据了解,今年3月2日,赖某、伏某已退出合作社,并签名按手印。经过辗转,记者找到了发帖报料人王某,她是中泓农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对于6万元资金是何人所出,王某避而不谈,但她坚称举报内容属实,退伙协议为何有伏某签字,王某称协议是被逼签订的。

工商结论

13岁“合伙人”非合作社成员

记者从嘉陵区工商局了解到,2012年2月10日,嘉陵区中泓农业专业合作社向嘉陵区工商局递交了申请成立合作社的资料,该合作社成员名册上11名成员的身份年龄,均系1950年至1986年期间出生的合法成员,未满14周岁的冯某未在成员名册内。

嘉陵区工商局副局长孙学义介绍,“工商登记3个月后,他们几个人另外签订合伙协议,合作社的出资和成员组成都有变动,但合作社从未向工商部门作出任何变更申请。13岁的冯某私下参与合伙,属个人民间经济行为。冯某女儿不是合作社成员,更不是什么股东。

最新进展

市纪委介入调查

记者从南充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网曝消息引起南充市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官员冯某也主动配合,向市纪委写了情况说明恳请核查,以还原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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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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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