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取消子女未满10岁不得协议离婚表述

03.03.2015  18:15

  新京报快讯(记者贾鹏) 昨日,民革中央正式提交的完善婚姻法提案中,取消了“子女未满10周岁,父母不得协议离婚”的表述。对此,民革中央工作人员表示,正式提案中虽然取消了该表述,但保留了须征得子女真实意愿的表述,“既要保护未成年,也要保护婚姻自由。

  昨日,“民革中央提案完善婚姻法,子女未满10周岁,父母不得协议离婚”的消息备受关注。有网友点赞,也有网友质疑其不具备操作性。民革中央表示,该提案于昨日正式提交,提案中已经取消了相关表述,这名工作人员称,在民革中央讨论这份提案的过程中,有专家认为提案中的建议太过具体,可操作性不够,“从大方向上提出建议就可以了”。

  讨论过程中,民革中央认为,该提案的初衷是为了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表述虽然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对父母双方不够公平,“天平应该平衡,不应该向其中一方倾斜, 未成年,也要保护婚姻自由。”这名工作人员说,最终于昨日正式提交的提案中,取消了“子女未满10周岁,父母不得协议离婚”的表述,但保留了须征得子女真实意愿的表述。

(原标题:民革中央提案取消“子女未满10岁不得协议离婚”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