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狮子山校区桃李广场附近出租房违章经营治理工作会

23.02.2017  16:35

  为规范校园秩序,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工作部署,2月21日下午,学校专题研究狮子山校区桃李广场附近出租房违章经营治理工作会在七教A区五楼会议室召开。副校长谢名春出席并主持会议;学校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家委会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谢名春首先对近年来狮子山校区桃李广场附近出租房违章经营相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他指出,狮子山校区的桃李广场周边是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的重点区域,我校于上学期着力整顿了桃李广场学生展板乱摆放的问题,对净化校园环境,确保该区域作为交通要道的顺畅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此,我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们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目前要着手解决的是该区域一楼违章经营的处理问题。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供的文件《四川师范大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中明确表示,学校作为甲方,承租方作为乙方,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房屋权只能作为本人及家属居住使用,不得转租,出借;乙方需遵守不违规使用电器、煤气罐,不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装修,乱搭乱建;不私自开店营业;不违规饲养宠物等。乙方在租房期间做出与居住无关的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然而在此合约明确表示之下,无证经营餐饮、快递、随意将两个入口改作他用等现象随处可见。

  谢名春强调,学校要对校园内的大小事情负主体责任,共建校园文化环境也是每一个师大人的责任,因此,为创建洁净有序的校园环境,桃李广场附近出租房违章经营的治理问题迫在眉睫。

  各与会人员对违章经营的治理问题做出深入讨论,并针对遗留问题和校园现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会议经过热烈探讨,达成了共识,并现场拟定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学校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及家委会协助,宣传部负责舆论及宣传,为期2个月。二是在2月28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针对实际情况,摸清住户信息,核查租赁合同。三是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向学校提交一份明晰整治工作内容和违章使用情况的报告。四是执行上需采取“先告知、后操作”的工作方式,发布公告的同时,要告知租户及其工作单位。为保障使用安全,如告知后还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下,可在法律规范下适时采用临时断水断电的措施进行先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得恢复供水供电。五是公告发布十天之内,拆除临街所有广告牌。保卫处加大该区域停车位的整顿力度。

  各与会的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执行拟定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