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纸钱引发山林大火 西充男子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18.06.2014  19:17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陈堃)4月3日,西充县金山乡的一名男子在上坟的时候,不慎引起了山火,造成大面积山林被毁,短短几个小时内造成经济损失23万余元。目前,这名男子已被移送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4月3日下午,西充县金山乡人蒲某于清明前夕为其母亲上坟烧纸,由于疏忽大意,未燃尽纸屑被风吹到附近干草丛引发山林大火,加上当时山上风势较大,火势从蒲家沟向西北方向山体迅速蔓延。西充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与林业局、金山乡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扑火工作,于当天下午17时左右将大火扑灭。

  经现场勘验检查和聘请林业技术人员测算,金山乡7村“4·3”森林火灾案,火场面积达137.05亩,其中有林地58.5亩,疏林地面积17.25亩,弃荒农耕地面积61.3亩;林木损失24802株,其中近熟林木18924株,折合立木材积443.9049立方米,幼树5418株,马桑灌木丛345丛。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9464元,间接经济损失3000元,经济损失总额232464元。

  由于失火后蒲某主动积极参与了救火,并主动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西充县森林公安局考虑到其身体和精神状况较差、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目前,已将本案移送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