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试水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07.05.2014  13:10
核心提示:一边是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却找不到好的投资出路。如何将民间资本合法化,将其有效投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

 

      一边是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却找不到好的投资出路。如何将民间资本合法化,将其有效投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

      有效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发展,让资金在民营企业之间进行良性流动。近日,胶州市正式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工作,年内将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3家。

      据悉,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设立的条件,是由拟发起企业提交申请,在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青岛市民间融资机构试点工作联系会议评估确认后设立。公司由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不超过15个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成立,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所在地作为资金来源地与资金投向地,资金来源包括注册资本、向股东借款、引进优先股东和定向私募融资,资金投向主要是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