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 2016年底全面推行试点
《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的涉税价格认定办法。山东涉税价格认定工作已涉及房地产交易计税、关联企业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等方面。2016年底前,将在山东省全面推行试点。
山东省人民政府8日就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中新网记者了解到,认定工作主要是税务机关请物价部门协助,对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和其它需要进行价格认定的涉税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及无形资产和有偿服务),由价格认定机构依法对涉税财物计税价格进行测算。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房地产、土地等一般涉税财物的价格认定工作,需要结合市场行情,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确定其基准日时的市场价值。对于已灭失或形态已经严重损毁的涉税财物,参照价格认定基准日同类实物形态财物的价格水平进行价格认定。而在对一般文物、收藏品、金银、珠宝等,还应把有关专业部门或专家做出的技术鉴定意见作为依据。
“物价部门从事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是免费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董金文说,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结论经税务机关认可后,应当作为计税或者确定抵税财物价格的依据。
山东涉税价格认定工作提高了计税价格的权威性、公开性和透明度,也有效化解了涉税价格纠纷、规避了税务机关工作风险。同时,减少了涉税双方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日照市自2013年12月启动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认定系统以来,为纳税人节省价格评估费500余万元。”董金文说。
据了解,目前,山东多地探索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新路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青岛市开辟新领域,由以房产、土地等有形资产为主逐步扩大到股权等无形资产领域。日照新开发区首选群众关心的二手房交易契税的基价认定作为突破口。临朐县开展了二手房交易、土地交易、房地产公正等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