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扶贫路径 屏山试点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

19.06.2015  10:08

 

屏山县为贫困乡镇开展义诊活动

 

  大病救助储备金实现二次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获救助10万元
  长期以来,看病就医对于困难群众而言,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患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更是高达数万、数十万元,这不仅让贫困群众望而止步,还让更多脱贫人群因病返贫。
  如何才能切实解决这一难题?日前,宜宾市屏山县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要求,真情帮助贫困对象尽快实现脱贫达小康,特印发了《屏山县万涡村、双峰村建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试点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在全省率先探索贫困山区卫生扶贫新路径。建卡救助

大病救助储备金实现二次救助
  这项新措施中,建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是一大亮点。屏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救助是在新农合和民政部门现有的医疗救助制度基础上,通过市县财政投入、市县帮扶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赠及医疗单位减免部分检查费、治疗费,药品收取成本费等渠道筹集资金,设立的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储备金。
  储备金对贫困村建卡贫困户中患有《屏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行办法(修订)的通知》中核定的20种重大疾病、23种慢性病,以及经县卫生计生扶贫专家组确认的其他直接影响生产生活的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救助。二次救助

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0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显示,试点村建卡贫困户大病人员在公立医院就诊后,合规医疗费用一年内(截止每年12月31日),门诊累积自费部分或单次住院自费部分超过500元以上(含500元)、2万元以下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由大病医疗救助储备金按80%的比例进行二次救助。自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储备金按90%的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0万元。
  “有了这样的政策,我就可以放心的做手术了。”该县贫困户胡女士介绍,今年65岁的她长期以来,身患严重的心脏病,苦于自己和老伴儿都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一直没有坚持治疗。现在,新的《办法》出台后,她将有机会得到近10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储备金。

镇村公示 发放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
  屏山县卫计局负责人介绍,贫困户人员凭大病医疗救助卡,可在乡镇扶贫办领取《屏山县贫困村建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由本人及部门填写后,由县医保局初审,县卫生计生扶贫领导小组复审,将审核结果在所在镇、村公示后,经县医保局组织发放领取,实行银行卡直补。
  “《办法》规定,坚持救急、救难、便捷、公开等原则,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卡制度、储备金制度、分类救治、逐级转诊制度。”该县卫计局负责人介绍,县乡就诊公立医疗机构凭卡免收挂号费(含专家门诊挂号费),药品严格按进价销售。
  并要求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根据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动态化管理要求,对已稳定脱贫的扶贫对象应及时退出,对新致贫、返贫需扶持的对象应及时纳入,确保因病致贫、返贫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度。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部门定期对大病医疗救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骗取医疗救助金的,要如数追回,并取消其医疗救助待遇,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屏山县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必将切实减轻建卡贫困户大病医疗费用经济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张忠银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邓烨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