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男子冒充外媒记者谋私利 被警方识破
近日,宜宾市屏山县突然来了一名媒体记者,该彭姓男子以某境外媒体驻四川记者站的名义,多次要求跟踪采访一起经济纠纷事件。经屏山警方多方调查核实,该男子系冒充新闻记者,属招摇撞骗,目前,已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
今年7月中旬,一名姓彭的男子以某境外媒体驻四川记者站的名义,多次打电话到屏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声称受到该县居民王女士的委托,要跟踪了解王女士与其合伙人肖某经济纠纷一事。
当地警方调查获悉,彭某所述的事件是屏山县屏山镇居民王某与肖某因合伙做生意发生9万余元的经济纠纷,因王某常期在外地,双方的纠纷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考虑到社会稳定的因素,当地派出所民警也曾多次联系王某和肖某告知,告知他们尽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是至今尚未妥善处理。
接到彭某电话询问后,屏山警方考虑到涉及境外媒体采访,未见到记者本人和采访证件,便简要告知了对方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应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7月13日,彭某持某境外媒体“新闻记者证”、“四川办事处介绍信”、名片等“证件”再次到屏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无端指责公安机关没有处理好王某的经济纠纷,并以言语施压。
警方与彭某多次当面沟通,一方面为了消除对方的误解,另一方面也对彭某的“记者”身份进行核实。在调查过程中,警方意外发现,彭某原系四川省资中县人,并没有国家颁发的记者证。
与此同时,被冒充的境外媒体也回复表示,并未在四川设立记者站,彭某也不是该媒体的记者或工作人员。民警实地核实也发现,彭某名片上标称的成都四川办事处并不存在。
8月5日,警方将彭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事实证据面前,彭某供认了自己并非新闻媒体记者,冒充某境外媒体记者是看中王某经营的产业,为了骗取当事人王某的信任,提高自己在当地的“名气”,以便牟取个人利益。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招摇撞骗。目前,已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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