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临居民楼建机动车洗车站 成都拟最高罚款五千元

26.09.2015  13:02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赖芳杰)洗车站离居民楼太近,污水横流,占道经营又阻碍行人,是不是让你很头疼?成都市政府正在立法征集意见,规范机动车清洗站。9月24日,《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集公众意见,该办法拟规定,若在紧临层居民住宅的地上房屋设机动车洗车站,将面临最高五千元的罚款。

  《办法》明确规定了禁设机动车清洗站的区域。包括,紧临层为居民住宅的地上房屋;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道路红线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饮用水保护区内;城镇道路、广场、街道游园、消防通道、公园绿地、高压走廊、河道河堤保护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点位以及其他依法禁止的区域。

  在禁止区域设置机动车清洗站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场地原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代为恢复。

  哪些公共区域应该设置洗车站?《办法》规定,新建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项目,三环路以内区域规划设置地下或地面配套停车位总数在五百个以上、三环路以外区域规划设置地下或地面配套停车位总数在八百个以上的,应当设置面积不小于一百平方米的机动车清洗站。此外,新建、改(扩)建城镇专业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总数在两百个(不含)以下的,应当设置面积不小于一百平方米的机动车清洗站;两百个以上的,应当设置面积不小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的机动车清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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