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到2020年居民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全国水平

13.02.2015  15:35
核心提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2月9日出台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2月9日出台《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当年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以较快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到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当年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实施意见》,一是继续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包括: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二是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包括: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税调节机制;完善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健全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机制;创新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体系和慈善事业发展管理机制。《实施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大力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积极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健全农业补贴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扶贫开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程,明确工作责任,纳入日常考核,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重点任务,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政策,抓紧研究提出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鼓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探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