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94元 高于全国同期水平0.52%
27.10.2014 09:4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启动一年多后,10月24日,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首次发布相关调查数据——前三季度,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下称全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94元,同比名义增长11.1%,高于全国同期水平0.52%。其中,工资性收入5961元,经营净收入2168元,财产净收入703元,转移净收入2762元。
相较此前“分开”发布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全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二者“并轨”,更能直观展现全体居民的收入情况。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居民收支处负责人表示,我省前三季度全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GDP保持同步增长,并略高于经济增长水平,实现了居民收入水平的稳定提升。
全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何产生?据介绍,一体化住户调查将原有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指标统一为城乡可比的可支配收入指标,按照城镇住户、农村住户、城乡结合部住户三大类分别采样。我省此次得出的数据是从183个县市区中抽选的3万多住户中产生的。在抽样调查方法上,将原有的按户籍地调查变更为按常住地和居住时间进行调查,调查数据更加真实。(吴亚飞 记者 董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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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1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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