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公开竞聘公告(2015年第1号)

09.01.2015  18:45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西交党〔2014〕24号)有关规定,经2014年12月29日学校党委第86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进行科学技术处处长、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等7个岗位的公开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干部路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形成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做好中层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

二、竞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单位 岗位及职数
1 科学技术处 处长1名
2 党委组织部(党校) 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1名
3 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校副校长兼副部长1名
4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主任1名
5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主任1名
6 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筹)科技管理部 副部长1名
7 机械工程学院 副院长1-2名

三、竞聘条件

符合《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中的任职基本条件。

四、竞聘资格

(一)各岗位竞聘资格见下表

序号 岗位 竞聘资格
1 科学技术处处长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3.现职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有两个以上中层副职工作经历)或正处级干部;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者。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决策能力。 5.具有较丰富的党政管理经验。 6.50周岁以下者优先。
2 党委组织部(党校) 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现职副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3.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管理经验。 5.5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6.45周岁及以下者优先。
3 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校副校长兼副部长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现职副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管理经验。 5.5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6.45周岁及以下者优先。
4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 办公室主任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现职副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好的党政管理经验。 5.45周岁及以下者优先。
5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 办公室主任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现职副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3.具有较好的党政管理经验。 4.45周岁以下者优先。
6 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筹) 科技管理部副部长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现职副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3.具有较好的党政管理经验。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决策能力。 5.45周岁以下者优先。
7 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3.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决策能力。 4.具有5年以上教学和科研工作经历,科研水平高,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5.45周岁以下者优先。

注: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五、竞聘程序、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公布竞聘岗位(1月9日)

(二)报名(1月9日—1月16日)

1.自我推荐。凡符合竞聘条件和竞聘资格者均可自荐。

2.组织推荐。以校属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机关党委范围内以各部门为单位),在集体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推荐。

3.群众推荐。本校教职工根据竞聘岗位要求可进行署名推荐。

竞聘报名表和竞聘推荐表在组织部网站下载。

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16日下午17:00。各单位和个人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报名表送党委组织部(犀浦校区图书馆C630),同时报送个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任职书复印件,并将电子版一寸证件照和报名表格发公选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资格审查(1月17日—1月19日)

依据竞聘条件和竞聘资格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面试人选。

经资格审查,有3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将组织面试答辩。

(四)面试(程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366079  66366055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