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公开竞聘公告(2014年第6号)

29.10.2014  19:31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西交党〔2014〕24号)有关规定,经2014年10月27日学校党委第78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研究生院副院长、战略发展处副处长、对外合作与联络处副处长3个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公开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干部路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形成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做好中层领导干部公开竞聘工作。

二、竞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单位

职数

1

研究生院

副院长1名

2

战略发展处

副处长1名

3

对外合作与联络处

副处长3名

三、竞聘条件

符合《西南交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中的任职基本条件。

四、竞聘资格

(一)各岗位竞聘资格见下表


序号

岗位

竞聘资格

1

研究生院副院长

1.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较丰富的党政管理经验。

3.现职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有两个以上中层副职工作经历),或正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4.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和协调能力。

5.50周岁以下者优先。

2

战略发展处副处长

1.具有较好的党政管理经验。

2.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现职副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3.45周岁以下者优先。

3

对外合作与联络处副处长

1.具有较好的党政管理经验。

2.任中层助理一年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三年以上,或现职副处级干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有一定党政管理经验。

3.有较强的统筹能力和对外开拓能力。

4.45周岁以下者优先。

注: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五、竞聘程序、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公布竞聘岗位(10月29日)

(二)报名(10月29日—11月5日)

1.自我推荐。凡符合竞聘条件和竞聘资格者均可自荐,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岗位。

2.组织推荐。以校属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机关党委范围内以各部门为单位),在集体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推荐。

3.群众推荐。本校教职工根据竞聘岗位要求可进行署名推荐。

竞聘报名表和竞聘推荐表在组织部网站下载。

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下午17:00。各单位和个人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报名表送党委组织部(犀浦校区图书馆C630),同时报送个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任职书,并将电子版一寸证件照和报名表格发公选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资格审查(11月6日—11月8日)

依据竞聘条件和竞聘资格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面试人选。

经资格审查,凡一个岗位有3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将组织面试答辩。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竞聘者准备2000字左右的竞聘演讲提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主要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可以使用多媒体演示(请使用office2003版本)。

演讲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竞聘答辩评议组对竞聘者演讲和答辩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打分。

(五)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面试情况,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六)公示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党委常委会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八)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任职。

六、本通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366073、66366072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