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地税局“纪委书记下基层”促监督责任落实
26.09.2014 12:34
本文来源: 地税
一是督促制度落实。重申《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相关篇章,要求干部职工务必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如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是督促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划分,落实责任分解,各负其责,使其人人身上的责任,个个肩上有压力。严格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派驻纪检监察员明确自身职责、找准定位,理顺关系,立足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中心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责任落实。
三是督促工作落实。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认真检查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各税务所对市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内容有无记录;召开民主评议会、民主生活会、纳税人座谈会、定期走访纳税人,对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处理结果,反馈意见情况是否记录翔实等,正风肃纪,严厉整治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现象。
四是督促自律落实。加强思想教育,严明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坚决克服上班时间干私事,逛淘宝、打游戏,闲谈聊天,工作不在状态,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形象不端等行为。严格按照着装管理办法要求,保持着装的规范、统一、严谨、庄重,以日常小事细节规范自己,促成作风养成,以良好的精神面、最佳的工作姿态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是督促行风建设。增强“公权为民”的意识,实行政策公开,信息公开,执法过程公开,行权环节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尊重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发生,坚决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地税
26.09.2014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