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局突出“四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

13.01.2016  11:51

一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重点从《条例》宣传培训、许可备案、日常监管、违法行为查处、复议应诉等方面开展督查。

二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重点检查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情况、对取消和下放事项的监管情况、上级下放事项的运行情况、因行政审批引起的复议和诉讼处理情况等。宜宾市局取消原行政确认5项、下放了食品流通许可行政审批权;将承接事项和保留事项共6项细化分解为36子项,分别制定了实施办法、服务指南,编制了《政务服务手册》。各项审批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查基层监管机构情况。对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立运行情况及其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督查调研。全市共设立乡镇片区监管所55个,管辖174个乡镇(街道)。找准了基层监管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改进完善的工作建议。

四查“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着重检查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及联合执法侦办、典型案例查办等工作开展情况。市食药监局与市公安局签订了《“两法”衔接协作备忘录》,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执法协作制度等6项制度,明确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