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户外广告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21.03.2014  18:21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户外广告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因工作需要,拟采取单一户外广告式采购户外广告项目。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3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预算

泸州经隆昌至成都(隆纳高速、成渝高速)、泸州至重庆(宜泸渝高速)、泸州经自贡至成都(成自泸赤高速)三条高速公路上采购户外广告6块

110万元

二、采购人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三、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

成渝高速公路龙泉段高洞水果市场24.2KM处、隆纳高速公路1994KM处、成自泸高速67.3KM处、成自泸高速139.5KM处户外广告各一块:成都市八千里广告责任有限公司;

渝泸高速473.8KM处、重庆绕城高速(G5001)RK168.45KM处户外广告各一块重庆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

四、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报告》(泸外侨旅〔2014〕5号):

为加大泸州旅游形象宣传,促进泸州旅游突破发展,我局今年将在泸州经隆昌至成都(隆纳高速、成渝高速)、泸州至重庆(宜泸渝高速)、泸州经自贡至成都(成自泸赤高速)三条高速公路上采购户外广告用作“中国酒城,醉美泸州”旅游城市整体形象宣传。

经前期论证及实地考察,确定在这三条高速公路上分别租用2块共计6块广告牌。高速公路广告牌属于服务类商品,是按实际地理位置、车流量、视觉效果及美工设计等因素确定价格,三条高速公路上每一块户外广告牌产权均属于唯一一家公司所有,即一块广告牌对应一个广告公司,所以高速公路广告牌和普通货物类商品的多种类、多经销商情况不同,属于唯一性服务类商品,即“采购标的来源唯一”,所以适用政府采购法对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由于目前广告牌比较稀缺,为做好泸州旅游城市形象宣传,经多次实地察看并作性价比比较最终确定以下六块广告牌。

户外媒体一:成都市八千里广告责任有限公司

成渝高速公路龙泉段高洞水果市场24.2KM处(成都至重庆右则);单立柱(高炮);21(L)*7(H)*2面;含一次画面制作和上画、审批、清洁等;预算价格23万;

户外媒体二:成都市八千里广告责任有限公司

隆纳高速公路1994KM处(隆昌至泸州方向右则);单立柱(高炮);21(L)*7(H)*2面;含一次画面制作和上画、审批、清洁等;预算价格14万;

户外媒体三:成都市八千里广告责任有限公司

成自泸高速67.3KM处(出成都右则);单立柱(高炮);21(L)*7(H)*2面;含一次画面制作和上画、审批、清洁等;预算价格19万;

户外媒体四:成都市八千里广告责任有限公司

成自泸高速139.5KM处(泸州至成都方向,威远南至威远西左则);单立柱(高炮);21(L)*7(H)*2面;含一

次画面制作和上画、审批、清洁等;预算价格17万;

户外媒体五:重庆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

渝泸高速473.8KM处(江津到合江右则);高立柱双面体广告;18(L)*6(H)*2面;含一次画面制作和上画、审批、清洁等;预算价格18万;

户外媒体六:重庆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

重庆绕城高速(G5001)RK168.45KM处(渝遂立交至青木立交方向右则);高立柱双面体广告;18(L)*6(H)*2面;含一次画面制作和上画、审批、清洁等;预算价格19万;

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泸州市财政局采购科。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1、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联系人:郭军      电话:0830-3193382  18982772898

2、泸州市财政局      0830-2282871、319671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7号1号楼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