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环保局强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07.07.2014  22:51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代陈伟)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事关广大民生,泸州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对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组织对新增、调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方案进行审查,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全市新增13个,调整12个,取消18个,目前共有13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批准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的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明确责任,完善建章立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主管、分管领导以及专兼职人员,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职责和任务,保障相应的管理经费。

  建立健全环境现场监察、监测制度。明确各县(区)环境保护局“一把手”负总责,落实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的分管领导和现场监察人员,建立每名监察人员对应具体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机制。环境监测部门每半年对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一次监测,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每季度进行一次加密监测,保证群众饮用水安全。

  建立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暗访机制,对检查出存在问题的乡镇,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