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司法局开展新《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

16.05.2014  13:32

  5月14日, 渠县 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按照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全县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新《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法律咨询 。各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专门咨询小组解答群众的法律援助疑问。

   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 。针对法律援助典型案件,各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从所在片区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援助案件中抽取了  个案,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重点针对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鉴定人员在办理援助案件过程中是否尽职尽责,办案质量、服务态度是否满意、有无违反规定收取或向受援人索要财物等情况进行回访。

  宣传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片区除重点宣传《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外,还对涉及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劳动用工保障、土地征收与拆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讲解。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手册》、新《法律援助条例宣传资料》、《法律援助申请指南》、《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书》等资料,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征询群众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活动在有庆、临巴、清溪等15个片区同时进行,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0余份(册),悬挂标语15幅,现场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征求意见和建议20条。(余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