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局印发《食品安全行政约谈管理办法(试行)》

29.09.2016  05:09

近日,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代为起草的《凉山州食品安全行政约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凉山州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办法》主体分七个部分,分别为:约谈的原则和目的、约谈的范围、约谈的主要内容、约谈的组织、约谈的权限、约谈的程序及后续处置及其他。包括三个附件:食品安全约谈通知书、送达回执、食品安全约谈记录。

办法》按照“依法规范、及时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防控风险、排查隐患、查明原因、消除影响”为目的,针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情况,通过与其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正确认识问题,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办法》的出台,对加强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完善政府属地管理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管责任“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有效防范和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隐患,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