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局出台《成都市食品安全黑名单 管理办法(试行)》

26.01.2016  14:01

为激励企业依法诚实守信经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制定出台《成都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共分五部分十二条。一是介绍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及监管部门进行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是列举食品生产经营者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12种情形。 三是明确规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黑名单”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程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四是提出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定期销榜管理制度、动态管理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将“黑名单”纳入信用档案管理系统,鼓励社会举报等途径和措施,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五是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指定专人机构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工作,明确了该《办法》的解释单位和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