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局农用物资(配方肥)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告
征求意见公告发布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 农用物资(配方肥) | 采购项目编号 | 渠财采单[2014]16号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行政区划 | 渠县 |
公告类型 | 货物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年2月28日 |
采购人 | 渠县农业局 | 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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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个 |
信息内容 | 各潜在供应商: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渠县农业局的委托,拟对农用物资(配方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用物资(配方肥) 二、采购编号:渠财采单[2014]16号 三、理由:拟采购的农用物资(配方肥)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科技措施,根据项目区改造后的耕地质量状况,分析项目区耕地土壤养分,提高耕地质量,按照土壤养分“缺啥补啥”的原则,制定科学配方,生产厂家再按配方指标进行生产,达到当年改造当年利用,农民增产增收。由于达州兴隆化工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参与渠县配方肥配方的制定和推广,取得了明显效果。特拟定供应商为达州兴隆化工有限公司。 征求意见期限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17:00止,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并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渠县政府采购中心或渠县农业局。逾期投出异议者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50824420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 潘女士 电话及传真:0818-7219716 联系地址:渠县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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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现场竞标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