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大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通知

18.11.2015  20:06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省专利电子申请工作,根据国知发办字〔2010〕98号《关于大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专利电子申请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进专利电子申请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大力推进专利电子申请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中国的专利审查进入无纸化E时代,专利电子申请的快捷、高效等明显的优越性,有利于提高专利申请和审批效率,降低社会成本,实现多方共赢;有利于提高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创新意识,有利于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的综合竞争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今年的7月份举办的电子申请推广工作会议以及于8月份在我省举办的电子申请宣讲和培训会议上都对电子申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即至今年底全国各省月电子申请率提高到50%以上,力争达到70%左右。截止8月份,我省专利电子申请率不到30%,部分企事业单位还没有注册电子申请账号,专利代理机构电子申请率也不平衡,距国知局的提出的目标还有较大的距离,任务十分艰巨。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广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宣传活动,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电子申请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电子申请推广的社会氛围,全力推动专利电子申请工作。各试点示范优势培养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专利电子申请工作,掌握推进专利电子申请的相关政策,增强开展电子申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识电子申请的发展趋势和使用电子申请的优势,提高应用电子申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熟悉专利电子申请工作流程和使用方法,提高使用电子申请的能力水平。

        二、扎实工作,大力推进专利电子申请工作顺利开展。

        为切实推广电子申请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2010年电子申请推广计划总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26日公布了局第57号令,取消了电子申请中有关必须提交纸件原件的规定。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相继出台了纸件申请转成电子申请、电子申请用户将优先开通网上缴费功能等相关政策。并要求各地全面消除本地专利资助政策中有碍专利电子申请推广的规定或条款,对于电子申请可以考虑优先资助政策,以达到促使电子申请快速增长的目的。我局把电子申请应用情况和先进专利代理机构考评挂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电子申请专利优先办理资助,对电子申请率高的企事业单位,可提供更加全面的专利信息服务。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专利代理机构,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国知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的要求,扎实工作,推动专利申请意识尽快实现由纸件申请向电子申请的转变,推动其工作方式尽快实现由纸件方式向电子方式的转变;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全面促进本地区电子申请推广工作。

        三、采取措施,实现年底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50%的目标。

        (一)积极宣传推广。

        为积极宣传专利电子申请的重要意义,使公众了解电子申请的发展趋势和使用电子申请的优势,了解专利电子申请的流程和使用方法,我局将在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开辟《专利申请》专栏、编印《电子申请宣传资料》,开通专利电子申请咨询专线电话和专用电子邮箱,为电子申请用户提供多种途径帮助。(咨询电话为028-85580953,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应加强电子申请宣传,制定工作计划,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积极使用专利电子申请,要求年申请量在50件以上的企业都应使用电子申请。

        (二)加强培训指导

        为提高使用专利电子申请的水平,我局将建立一支由代办处工作人员和开展电子申请较好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组成的师资队伍。根据不同用户的需要,加强培训指导。培训方式和内容,将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培训相结合、邀请国家局专家指导与自主培训相结合、远程视频培训与现场指导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

        适时组织代理机构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举办专利电子申请业务交流,共同提高电子申请的应用水平和质量。

        我局将安排开放公共阅览室,设置8台计算机,为电子申请用户学习和体验电子申请提供便利条件。

        (三)开展专利代理机构电子申请“清零”活动。

        专利代理机构在推动专利电子申请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推动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专利代理机构应全面开展电子申请“清零”活动。要求全省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年内全部开展专利电子申请,80%以上的代理机构要100%地实现专利电子申请,我局每月在网站上发布代理机构电子申请情况排行榜,电子申请应用情况纳入全省先进专利代理机构考评内容。各专利代理机构务必于当月5日前将上月的专利代理情况上报我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28-85578291)。

        鼓励并指导专利代理机构使用国知局开发的“电子申请系统用户端管理系统”,实现本地电子申请文件与国知局E系统的“无缝连接”和申请文件的批量上传,从而提高电子申请的效率。

        (四)开通便于电子申请的新业务,不断满足电子申请用户的需要。

        我局即将开通电子申请用户注册业务和电子申请受理通知书打印业务,届时在代办处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和电子申请文件处理工作,方便我省专利电子申请用户就地办理电子申请的业务。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