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司法局“三项建设”夯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根基

14.03.2014  17:59

  四川在线资阳讯(叶陈芳 见习记者 张小兰)自2013年9月27日资阳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调委会主要调解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财产争议等纠纷,以及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其他纠纷。截至目前,全市共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0个,共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286起,调处成功率达99%,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加强阵地建设,确保调解有场所

  一是成立专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婚姻法》等与婚姻家庭关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不断完善调解网络,科学定位工作职责,全市175个乡镇(街道)及所辖各村(居)依托基层司法所、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等阵地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调解有人员

  一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政策法律、民情风俗等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她们的业务素质;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的公信度。把女律师、退休女法官、退休女检察官及退休妇联干部、女性法律服务工作者吸纳到调解员队伍,以人员的高素质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水平,提高调解的公信度。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调解有成效

  一是注重诉调对接与人民调解制度的衔接。市司法局与市妇联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加大防控力度;二是注重法律援助与信访接待制度的衔接。对不适合调解或调解无效而当事妇女权益确受侵犯的信访个案,及时给予法律援助,以典型个案的胜诉扩大调解的外围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