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围剿\"铁公鸡\" 盈利了,就该让股民\"马上有钱\"

13.01.2014  18:50

盈利了,就该让股民“马上有钱”

唐志顺/绘

  进入2014年,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新“国九条” ,搭建了全方位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体系。其中,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回报权、知情权、参与监督权和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更是提出很多创新性的举措。目前,中小投资者的这些权利保障情况如何?利益受到侵害时怎样应对?对未来有什么期待?新“国九条”如何落到实处?人民日报从今天起推出系列报道,零距离反映投资者心声,以推动中小投资者得到更实在更有力的保护。  

  北京投资者蔡先生

  “价值投资”很受伤

   “想来想去,还是得靠博差价”

  “铁公鸡”的存在,在A股市场上早已见怪不怪。

  提起“收益权”,北京股民蔡先生说自己17年前刚开始炒股时,确实迷恋过美国老太太持有微软股票最后浑然不觉就成了百万富翁的故事,也曾“秉持价值投资理念”,看公司业绩下单。可是几年下来,他感觉国内的股市很难成就美国老太太式的“神话”。

  “业绩不错的,公司章程里关于分红这部分的内容含糊其词,该分红时用各种借口当期利润不分配,即使分红也抠得要命;对分配预案,小股民的反对票只是‘背景音乐’,连‘敲边鼓’都算不上;有时分红还是地雷,搞不好机构利用它玩一下,把给你的现金分红、转送股那点好处,再用股价跌进去;你觉得蓝筹根深叶茂,可跌破发行价时小股民割肉活命、大股东还有肉吃……想来想去,还是得靠博差价赚快钱。”

  蔡先生说,年初有人推荐他买青岛双星,他一查资料,发现这家公司从2005年至2011年,7年间有盈利却不分红。“2012年可算是大方了一把——税后每股分红利0.0095元,一分钱都不到!要是为这丁点‘甜头’,守它七八年,得错失多少机会?这样的‘价值投资’会让你很受伤!”

  如蔡先生所言,梳理A股上市公司分红情况的变化轨迹,可以发现,虽然近年来情况有所改善,但还不尽如人意。

  数据显示,在A股市场发展最初的10年里,上市公司分红意愿确实不强。1990年至2000年末的10年里,A股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额1044.96亿元,而上市公司总利润额为5499.64亿元,股利支付率仅为19%。

  2008年,证监会出台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规定分红不达标不允许再融资,以此作为约束条件来督促上市公司分红。

  此后,上市公司分红的意愿有所提高。根据Wind数据,2008年至2010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42家、932家和1256家,占所有上市公司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3.16%、55.38%和61.81%;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3415.89亿元、3803.66亿元和4483.7亿元。

  2012年5月,证监会完善分红政策,从严格细化信息披露的角度增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不过,虽然近年来分红的上市公司数占全部上市公司数的比例及分红总额呈上升趋势,但股利支付率呈逐年下降之势。2008年至2012年A股上市公司整体股利支付率从41.57%降至29.42%,分红总额的增幅远远低于净利润增幅。

              2014年,该围剿“铁公鸡”了

  “如果绩优股都是‘现金奶牛’,我们当然愿意长期持有。”蔡先生认为,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每天盯k线图、查交易量、跟庄斗庄、卖出买进……不仅风险大、交易成本高,也耗时费神,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

  蔡先生觉得,目前上市公司在回报投资者方面表现优劣,与其股价、利润、人员激励等关联度太低。比如:在制度环境不改善、股市价格发现功能不到位的情况下,“分红”既不代表上市公司实力与前景,也不能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更不能确保投资者收益。他总结出三条“铁公鸡逆天定律”:

  ——“铁公鸡”有人追捧。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共有39家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分过红,其中金杯汽车和S中纺机长达21年从未进行分红。而这39只“铁公鸡”中有22只历史上有过10倍以上的涨幅,占比达到56.4%。可见,分不分红与股价表现并无直接关系。

  ——“铁公鸡”只吃不吐。正因为分红少、融资多,A股市场一直被称为“圈钱市”。根据Wind数据,2008—2012年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41万亿元,而再融资规模为21.65万亿,再融资规模是分红总额的10倍左右。

  ——“铁公鸡”无人管束。有些公司不分红确实是因为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但有些公司是有钱也不分,还有些公司并不动用真金白银分红,而是采用大比例送股,激发投资者短期的投机热情。

  比如,2012年被媒体称为“A股最抠门公司”的*ST金马,该公司自1996年上市以来3次融资51.9亿元,但16年来只分红两次:2003年每10股送2股派0.5元、2012年摘掉“ST”帽子后每10股派0.6元,其他年份无论业绩好坏,均再未“放过血”。

  可是查看其历年财务报告发现,这只“金马”并不缺钱,15年来,公司只有6个年份亏损,其余年份盈利都非常可观。2011年净利润为4.76亿元,滚存每股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分别高达2.63元和2.71元,拥有绝对的高送转潜力。

  蔡先生说,2013年底,证监会出台了包括规定最低分红比例要求在内的、更为严厉的“分红新政”,前不久发布的“国九条”又从多个角度强化投资者收益权保护,“铁公鸡”们将面临围追堵截,逍遥不再、容身亦难。“转眼又到分红季,监管制度能不能落地?上市公司究竟给大家多少回报?这直接关系到我们股民的信心。”蔡先生说。

  昔日的“A股最抠门公司”金马股份2013年10月14日发布业绩公告称:当年1—9月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50%—100%。企业如此厚利,实该回报投资者以“厚礼”。新规之下,这匹“金马”还敢不敢放肆?可否让投资者“马上有钱”?大家拭目以待。

        中信建投董事总经理李志山

        “铁公鸡”不再无忧

        章程不详,承诺不实,投资者曾拿铁公鸡没办法

        中信建投客户服务部董事总经理李志山认为,多年来上市公司侵害投资者收益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部分上市公司章程对分红政策约定不明确,有些上市公司即使对投资者有所回报,但分红派现率低。二是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受限于持股比例条件,中小投资者缺乏参与决策权,即使投票反对也无济于事。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转移、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等行为影响上市公司业绩。

        事实上,对投资者收益权的保护并非无章可循。但相关规定不够“刚性”,造成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被无良企业侵蚀。

        李志山认为,这种情况有望大幅改观。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首次以监管规则的形式明确了上市公司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同时设定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明确将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加大对未按章程规定分红和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公司的监管约束。

        “比如‘三号文’提出: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40%等。分红比例的明确,使上市公司无法进行模糊化操作,投资者权益就可得到有效保障。”李志山认为,“铁公鸡”类上市公司,在监管部门的“硬杠杠”面前,无法再像以前那样高枕无忧了。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网站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