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就业扶贫政策2016最新消息:多措并举力促就业扶贫工作

19.12.2016  09:34

 

四川省就业扶贫政策2016:多措并举力促就业扶贫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四川省以实施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开展就业培训促进就业、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鼓励能人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工作措施,推动充分就业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就业扶贫“5个办法”,从实施“一库五名单”动态管理、组织就业培训免费“扶贫专班”等措施入手,帮助全省各地从操作层面明确抓就业扶贫的路径、抓手和方法。

此次出台的就业扶贫新政,包括《“一库五名单”动态管理办法》、《就业培训“扶贫专班”实施办法》、《“送培训下乡”实施办法》、《就业扶贫专场招聘实施办法》及《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

《“一库五名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四川各地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贫困村“第一书记”、劳动保障协理员将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五个名单”。

根据《就业培训“扶贫专班”实施办法》和《“送培训下乡”实施办法》,各级人社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设“扶贫专班”,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院校机构统一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为合格学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院校机构和贫困劳动力所在地人社部门推荐企业岗位供“扶贫专班”学员选择。各地人社部门还将组织院校机构深入贫困地区乡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直接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保证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并帮助推荐就业岗位或组织劳务输出。

就业扶贫专场招聘实施办法》明确,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主要面向88个贫困县中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从2016年到2020年,贫困县每季度组织1次。省内就业结对帮扶地区和“35+45”的对口支援县,每年在受援地区组织2次;省就业局每年在甘孜、阿坝、凉山各组织2次。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励补贴,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对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提出,县级人社部门要协调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国土、环保等单位,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地质灾害监测、护林绿化、乡村保洁等公益性岗位。按照救急救难的原则,优先用于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当年计划退出的贫困村不少于5个。对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的贫困劳动力,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岗位补贴。

三部委:多举措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是脱贫攻坚的重大措施。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分类施策、因地制宜。

意见》提出,就业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为完成上述目标,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摸清基础信息。各地扶贫部门要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切实担负摸查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的责任。人社部将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实现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接,支持各地人社部门获取在本地的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

(二)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各地要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拓宽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东部省份、中西部省份经济发达地区要依托对口协作机制,结合产业梯度转移,着力帮扶贫困县发展产业,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到贫困县投资办厂或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

(三)加强劳务协作。各地要依托东西部对口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开展省际劳务协作,同时要积极推动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县开展劳务协作。各地要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合的企业作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基地,定向招收贫困劳动力。

(四)加强技能培训。各地要以就业为导向,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统筹培训资源,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五)促进稳定就业。各地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鼓励企业稳定聘用贫困劳动力,对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再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