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与创业引领同等重要

07.12.2015  11:06

   【权威解读·我看“十三五”】

   就业促进与创业引领同等重要

   ——访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张玉利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总能引来万众瞩目。

  日前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

  《建议》的“提法”与之前有何不同?变化的原因与意义何在?日前,记者对此专访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创业研究中心主任张玉利。

   从保就业到创业引领

   记者:在就业与创业方面,《建议》与“十二五”规划在内容上有什么区别?

   张玉利: 角度和措施明显不同。“十二五”强调“保就业”,创业是一种补充措施,目的是充分就业。而《建议》突出了创业,把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我认为《建议》突出了两点:一是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二是打破分割,有助于资源流动,也有助于创业,因为创业多数是跨界的。

   记者: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张玉利: 创业被如此明确地提出来,首先是因为关注就业——创业有助于创造新增就业机会。如果抛开政府干预,社会新增就业机会主要是由新创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这是在全球范围内被证实的客观事实。

  其次是因为创业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简政放权、降低创业门槛、针对创业需要提供帮扶,为大众创业提供了基本的条件与环境。此外,我国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转型时期,国民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实现了“去中介化”,也削弱了实体经济中限制资源流动和重新配置的壁垒,促进了资源的快速流动,为创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十八大强调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议》则明确体现了这样的精神。因此,这种内容上的变化,就要求人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接受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不能苛求和坚守一次到位性的就业,创业也应成为人们包括高校毕业生的职业选项。

   就业压力大,创业质量须提高

   记者: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和创业方面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

   张玉利: 不可否认,当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015年,大学毕业生已达749万人。人社部表示,加上中专、技校和初高中毕业后不再继续升学的学生,以及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今年城镇新增劳动力大约有1500万人。

  造成就业难的原因很多。全球经济不景气、我国经济增速回落、实体经济下滑、工作年限适度延长等因素都会压缩新增就业机会。从教育系统看,高等教育同质化严重,越来越多的学校希望成为研究型、综合型大学,除了一些行业特征明显的高校外,其他高校间的区别并不明显。

  现在看来,高校毕业生创业增幅较大,但质量依旧偏低。大学生创业活动还多属于模仿型、复制型、生存型活动,并且创业与专业、事业、社会相结合,以创新、创造为主的局面还不突出。

   厘清关系、明确定位、加强联系

   记者:如何才能将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落到实处?

   张玉利: 从国家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环境分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是长期性任务。高校应在“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实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我认为,将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落到实处,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首先,要厘清创业与就业的关系。现在,很多人都持有一种错误的观点,即创业与就业是一种对立关系,无法就业的学生才需要创业。然而,近年来,我走访调查了一些国内大学开展的创业班后发现,被选入创业班的学生一般都具有强烈的创业欲望,或被认为具备创业素质。创新创业教育的关键在于,用创业精神和技能开展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

  其次,应进一步明确高校与学生在就业与创业方面的定位。大学应根据所处区域、师生特点等具体情况,定位于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创业教育,有的学校可以利用区域优势鼓励在校学生大范围开设网店;有的学校则应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抓手,致力于培养创新型人才。

  与此同时,高校需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借助创业教育的开展,大量邀请实业界的校友回学校担任创业导师。高校应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将重点实验室适度开放,把大学办成一个“众创空间”。高校还要注重第二课堂建设以及与第一课堂的互动,为学生创造更多接触科研、接触社会的机会。

  最后,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鼓励和支持,并建立分类支持体系。针对自我雇佣型的创业活动,主要给予税收减免、降低创业门槛等支持,以便降低创业成本。同时设立高校创新创业基金,面向师生重点扶持和培育创新型创业 。(光明日报记者 晋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