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治尘专项行动 使用违规运渣车初犯罚3万至5万

28.07.2014  10:02

  乱倒建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将顶格处罚10万元;家装乱倒建渣,罚款200元—500元

  治尘“”字当头!昨晚8时许,市扬尘办、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公安交管局等组成扬尘执法队,全城拉开治尘专项行动,针对违规使用《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以外的运渣车、建筑工地不规范作业、运渣车超载冒载、沿途洒漏、私自乱倾倒建渣造成恶劣影响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昨日,市扬尘办有关负责人还特别表示,今年我市1—6月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79天,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了24天,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治尘阶段性成果。目前,成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已有148家,运渣车5523台,若发现运渣车超载冒载、沿途洒漏、私自乱倾倒建渣、违规使用《名录》以外的运渣车等违规行为,依据《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必须严惩!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顶格处罚10万;使用不属于《名录》内的违规运渣车,将被处以3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使用6辆不属于《名录》的运渣车

   罚款3万—5万

  昨日晚8时,联合执法队赶赴位于中和大道旁的“红树湾三期基坑护壁及降水工程项目部”在建工地。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工地进出口道路都是“泥巴路”,并未进行硬化处理,“泥巴路”上留有新鲜泥土、渣石等材料散落的明显痕迹,运渣车驶出工地时,很容易将泥土带出工地,引发道路扬尘。而在现场,经过暴雨的冲刷,用作运渣车辆进出的“泥巴路”变得更加湿滑,车辆进出也容易“打滑”,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市扬尘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工地由于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规范实施出入口道路硬化,没有完备的冲洗设施,因此,按照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施工现场若未按规定实施封闭施工、未采取防尘措施、未硬化出入口道路、未对驶出的车辆进行除泥除尘处理、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未保持整洁的,将被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对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停止施工,并处5000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市部分工地依然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建渣交由《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名录》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条例》明确指出,对初次违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2次违反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第3次违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昨天,市扬尘办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昨日下午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在该工地发现13辆运渣车正在进行渣土运输作业,通过《名录》查询系统发现,这13辆车中,川AL5838、川AL9225、川AM2796、川AK2051、川AP6053、川AM0831等6辆运渣车均不在《名录》中。“这就意味着该工地施工单位,违规采用不属于《名录》中的车辆进行渣土运输,按照《条例》规定,因首次违反,该工地将被处于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