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明日开庭,此前检方曾抗诉

30.08.2021  22:45

  原标题:“少年遭围殴反杀”明日开庭,此前检方曾抗诉

  备受关注的江西吉安16岁少年某遭围殴反杀案二审开庭在即。8月30日,澎湃新闻从吴某的母亲吴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8月31日上午9时许在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吴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正在为明日的庭审做核酸检测,如果明天的庭审结果她不满意,她将继续申诉。

  吴女士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该案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吉安安福县男子王某锋纠集7名男子,持刀强行闯入当地一家宾馆房间,对房内一名16岁少年吴某进行围殴。情急之下吴某持刀反击,造成一名男子死亡,两人受伤。

  今年5月,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2021年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判决提起抗诉。安福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吴某母亲吴女士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儿子吴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后于6月9日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此案,8月24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该院于7月2日二审受理此案,8月9日将《出庭通知书》送达给吴某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该《出庭通知书》已载明此案开庭时间为8月31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8月9日将开庭时间、地点依法通知了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法院在通报中指出,因吴某系2003年12月29日出生,至今未满十八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按既定时间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到公平审理、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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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报道:

  原标题:江西吉安中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进展:将公平审理公正判决

  新京报快讯 据@吉安中院微博8月24日消息,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西吉安少年吴某遭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一案,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该院于7月2日二审立案受理此案,8月9日将《出庭通知书》送达给吴某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该《出庭通知书》已载明此案开庭时间为8月31日。因吴某系2003年12月29日出生,至今未满十八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按既定时间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到公平审理、公正判决。

责任编辑:薄晓舟